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参加2016年上半年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的通知

来源:  作者:DianZiZhan.Com 发布:      点击:

2016年4月8日第四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与第87届中国电子展同时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本次展会是由工信部批准以及深圳市政府大力支持的展会之一,凡上半年参加过此展会的企业,并且在宝安区,方可以申请政府补贴。据小编了解,目前深圳市光明新区,宝安区已陆续开始为企业申报补贴事宜。其它区何时开始,请继续关注本站。我们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下面是深圳市关于参加2016年上半年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相关企业:

  为帮助我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我局计划于2016年8月15日起将对我区参加2016年上半年境内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参加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办、承办或组织的境内外展会或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同意参加的国内外展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1、《宝安区参加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

  2、展位费用发票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3、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支付证明(加盖银行三角章或椭圆章);

  4、企业2015年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年检并加盖公章);

  6、参展合同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本次申报采用集中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海关大厦14楼1403会展事务部。

  附件:

  1.宝安区境内外展会补贴名单

  2.宝安区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27660123

  地址:宝安区二十三区海关大楼14楼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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